我曾经跟一个男生说过,春水初生,春林初盛,春风十里不如你。我陪他共苦,陪他同甘。可是一年前我们分手了。我再也没遇见能让我说出这句话的人。就像我知道膝盖上的旧伤不会好了。就像我现在哽咽着打下这段话。我知道还要哽咽很多很多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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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和修车师傅聊了很久,他的录音机里面一直当的是烂大街的情歌。但是,他却说他在歌曲之中得到了精神的满足。既然自己得到了,那何须管他人的观点呢,喜欢自己喜欢的歌,爱自己爱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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带女朋友去吃饭遇到流氓向女朋友吹口哨该怎么办。你若是年轻就应该提刀砍他,若是过了那个年纪,就应该努力挣钱,带她去高档点的餐厅吃饭,那里没有流氓。
我曾经有一只猫,什么东西都给它,怕它受委屈,怕它难过。有一天它为了一颗糖跟别人走了,后来它脏兮兮的回来敲门,我没有给它开门,我不后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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