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痛苦这件事 它有尽头的话 其实我愿意等的 我愿意等到灯火通明的那一天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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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来扯着嗓门喊着要走的人,都是最后自己把摔了一地的玻璃碎片,闷头弯腰一片一片拾了起来。而真正想离开的人,只是挑了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,裹了件最常穿的大衣,出了门,然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。
“后来我们和遇见的人,很少说起爱。爱太辛苦。我们说喜不喜欢,合不合拍,愿不愿一起吃饭,会不会给彼此添麻烦。我们以为这些都达成一致了,爱也就不那么重要了。”
今天和修车师傅聊了很久,他的录音机里面一直当的是烂大街的情歌。但是,他却说他在歌曲之中得到了精神的满足。既然自己得到了,那何须管他人的观点呢,喜欢自己喜欢的歌,爱自己爱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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