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一直觉得 伴侣的好决不在于他在普世价值中表现出来的那些 让女生走马路内侧 说话轻声幽默得体 制造浪漫诸如此类 我喜欢的 是一个正常人灵魂里躲着的神经病 是一个智者脑子中存在的白痴 是一朵玫瑰脚下的泥土 是月亮上的斑驳和桂树 是撕裂自己却忍不住的热爱生活 是被我看见的那部分天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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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可有过独自旅行 独自在陌生的城市里拖着箱子找路 独自赶了飞机又倒火车 有时是在凌晨有时又在清晨 。 我有过 还在继续着。
你把青涩和挚爱都给了他,最后把生活给了另外的他,这就是人生的出场顺序,一个相濡以沫却厌倦到终老,一个相忘于江湖却怀念到哭泣。一个惊艳了时光,一个温柔了岁月,爱得深,爱得早,都不如爱得刚刚好。
“你好像瘦了,头发也变长了,背影陌生到让我觉得,见你是上个世纪的事,然后你开口叫我名字,我就想笑,好像自己刚刚放学,只在校门口等了你五分钟而已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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